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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老体协调研报告
来源:本站 阅览: 日期:2016-01-27

为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老体协工作,我们于2015年7月底召开了工作研讨会,会后即开展省直单位老体协工作调研:全面下发《福建省直机关老体协关于在省直单位进行老体协分会、专委会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包括《省直单位老体协分会、专委会基本情况调研表》、《省直单位老体协分会、专委会基本情况调研问题和建议》;8月27日发出《关于在省直部分单位开展老年体育工作调研的通知》;9月上旬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由省直老体协正、副主席带队到23个省直厅局、省国企进行座谈调研;9月中旬各调研组碰头、沟通、讨论、汇总调研情况。

概 况

机关机构改革后,省直机关老体协有老体协分会98个,专委会25个,会员2.6万人。其中70岁以下约占44.69%,处级及以下人员约占81.9%。从身体状况看,比较好的占36.66%,一般的占40.04%,较差的12.86%。从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情况看,比较经常的约占40%,不够经常的约占40%,基本没有的约占20%。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项目看,主要有歌、舞、剑、操、太极拳、太极扇、八段锦、气功、瑜珈、游泳、射击(电子)、飞镖、套圈、散步、健步行、登山、棋牌、书画、摄影、球类(保龄球、台球、乒乓球、门球、羽毛球、柔力球、地掷球、气排球等)。

对各分会、专委会工作的粗略评估,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

“好”,主要是指“三要素”、“六个有”比较落实,单位领导较重视,单位老体协分会工作积极主动,活动开展比较活跃。

“中”,就是“六个有”还不完备,单位领导比较支持,单位老体协分会工作尚认真,但活动开展一般化。

“差”,是指“六个有”基本不具备,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口惠而实不至”;单位老体协分会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开展活动较少较差。有的单位尚未成立老体协,平时工作无人抓。

问 题

主要是:

(一)认识不到位。从组织方面看,一些单位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老体协工作对象都是退休的老年人,有病就医,无病静养,体育锻炼活动是“软任务”,与“政绩”无关,与“文明单位”评选无关。一些单位做老体协(分会)工作的同志亦是类似想法,甚至觉得“多做事情就多,麻烦多,不做少操心,少麻烦”。因此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从个人方面看,由于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家庭状况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有不少差异。“60~65岁刚退休的人不爱参加,65~70岁照顾孙辈照管家务,70~80岁病号多,80岁以上行动不便”。还有些人觉得,是否健身是自己的事,组织管不着,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相当“自由主义”。

(二)各部门、单位间开展不平衡。受客观条件限制,单位之间差距较大,“六个有”参差不齐。“六个有”,有些单位通过努力是可以做到的,有些单位客观条件受限,目前尚难做到。

(三)居住分散,召集困难。一些活动不易集中,这个问题有共性,很多单位都反映这个问题。

(四)经费开支不明确。据了解,闽体[2014]182号文件规定,将老年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统一预算,此事并无落实。尽管省直单位的老干活动经费大多没有问题,不少单位“钱”是充足的,但他们反映“有钱不好用,有钱不敢用”,哪些支出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不明确,不好把握。有些分管领导怕违反“八项规定”,把辛辛苦苦创建的“文明单位”搞没了,担当不起。有的领导同志说,拿文件来,上头有文件就批,上头没有文件就不批。简单化对待老干健身文体活动支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体协组织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思 路

(一)把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融入老体协工作总体规划。根据省直单位的特点和现状,这项创建活动拟分批、分期进行,可先选择一部分目前条件较具备的单位(老体协分会)进行试点,或按划分片开展试点,取得经验,进一步推广。省直老体协对示范点单位进行联系、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到2020年底,省直单位“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达80%,“老年人康乐家园示范点”达50%以上,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坚持老体协、老干处、党支部“三位一体”的原则,按照“六有”要求去努力。坚持“三位一体”,老体协负责人在开展工作中,主动汇报、协调,既要争取老干处、离退休党支部的支持和配合,又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才能形成合力,有推动力,有活力。争取做到“六有”(即班子、队伍、经费、载体、场地、制度),才能切实保障“硬件”到位。有的单位提出“有机构班子,有骨干,有队伍,有经费,有场地,有器材,有规划,有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效果”等,在“六有”的基础上更加具体化。

(三)提倡“文体养老”。不能单纯提“文化养老”,扩大老年人健身、养生的内涵。建议在省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办“老年体育健身班”,把体育健身、养生这部分包括棋牌、太极、气功、健身操等项目较系统地抓起来。这样,不但减轻省老年大学的办学负担,还能使“文体养老”在老体协搞得更对口、更专业,也更具吸引力。

(四)坚持就近就地、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随着省直单位各项制度的不断深入,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居住分散、出行不便问题愈显突出。由单位统一组织大规模的体育健身活动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要求。单位老体协应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动员,应大力支持并融入社区老体协(或健身俱乐部类)活动,不拘单位、不拘身份级别。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三五成群自由组合,选择活动项目。老体协作为“主渠道”不能包办,主要是做好宣传、引导、组织、服务,动员更多人自愿加入到健身康乐活动。研究组建老体协活动片,因地制宜进行调整,以方便活动,资源共享。

(五)加强培训工作。建立“专家库”分门另类,形成网络;实行科学健身指导,健身知识宣传,发放有关资料、光盘;办健身养生学习班;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水平,同时向各分会推荐交流专家、教师、辅导员等,丰富老体协工作内涵,提高体育健身工作水平。

(六)实行评比奖励制度。对工作做得好、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必要的奖励。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建议把单位老体协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以更有力地推动单位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的开展。

(七)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一些有利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聊天聚会场所(可称“聊吧”或“话聊室”等),不仅交流健身养生长寿知识、时事政治,而且让一些老年人找到知己好友,谈天说地,好不快乐!

(八)建议抓好已出台政策性文件的落实。如省直老同志反映较多的活动场地问题,有关部门的文件明确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应免费或优惠向广大老年人开放”,但是现有许多场所(包括省体育中心)不够落实。同时,老同志参加老体协组织的比赛、工作研讨等活动,差旅费报销也较困难。

(九)搞好自身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转变作风,反对“四风”,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本协会各项制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避免“行政化”、“衙门化”。经常探索研究省直单位老年人的科学健身问题,并积极开展工作指导。

(福建省直机关老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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