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县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
  作者:陈智民  浏览:2675  发布时间:2013/10/29

据悉,2011年寿宁县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又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今年1月份起,寿宁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合并,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保”)。3年来,参保人员达7.4435万人,综合参保率95.68%,共为3.1315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3542万元。

今年起,该县提高了政府补贴标准,将原城乡居民保政府为个人缴费3050元的补贴标准提高至3075元。该县还扩大了缴费困难群体帮扶范围。原只对城乡低保户、计生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补贴。现增加了非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计生对象缴费补助款项,由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50元的个人部分养老保险费,对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中予以相应政府补贴。为方便广大农村居民存取款及续缴保费,该县还在全县203个行政村中设立便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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