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农村五保幸福园”惠及2370户五保老人
  作者:陈智民  浏览:1729  发布时间:2013/11/24

近日,笔者从宁德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7万多人,约占全省三分之一。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改善五保户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自2010年启动“农村五保幸福园”(下简称幸福园)建设以来,市、县两级已投入近3100万元资金,建成226个幸福园,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解决了2370户农村无房或危房五保对象的住房问题,但仍有相当部分农村五保对象存在住房困难等问题。

幸福园建设遵循“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集中居住、自行管理、亲友相帮”的原则,采取建设集中安置点的方式,即每个幸福园的五保户不少于5户,每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8平方米,卧室面积12平方米。其优点是:一是节约资金。比较小的投入就可以把公共福利工作引入村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突破。二是节省人员。它不像敬老院需要很多管理和服务人员,解决了集中供养率低的问题,化解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存在的管理人员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又弥补了分散供养的缺陷,调动了乡村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它还有利于基层防灾减灾,确保汛期五保对象的安全。最重要的是,幸福园建于本村,不离热土,基本保留五保对象原有的生活方式,方便亲友的照顾和自助互助,利于愉悦五保老人的身心。

为了更好地促进幸福园建设,该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将同等享受农村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的各项优惠政策,原则上,涉及幸福园建设的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免征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可以缓征的,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给予缓征。同时,在幸福园建设中,对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进行捆绑兑现。如符合农办部门造福工程的对象,同时纳入造福工程进行补助,符合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搬迁的对象,同时纳入搬迁补助,进而进一步提高幸福园建设的补助水平。

据悉,今年全市又有69813户幸福园全部动工建设,其中蕉城11100户,福鼎10133户,福安6160户,霞浦11110户,古田15110户,屏南550户,寿宁550户,周宁250户,柘荣450户。目前,除福安市溪潭镇岭头村幸福园已建成入住外,其余的有望年底前竣工。同时还对各幸福园提出新要求,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力争实现“三个一”,即一个基地(茶园、果园、池塘养殖等创收基地)、一片菜地、一笼鸡鸭,增加五保对象收入,逐步提高五保对象供养和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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