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被征地农民喜领养老保障金
  作者:陈智民  浏览:1147  发布时间:2014/1/29

福建省福安市于2011年出台了宁德市首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并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将符合条件的新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市有11个乡镇、街道已开展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确认工作,共认定保障对象23115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2837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24万元。

122,该市溪潭镇马山村村民张赛玉等3360岁以上村民,高兴地领到了第一个月200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这是该市开发建设与老城区仅一山之隔、规划面积约45.7平方公里的溪北洋新区以来,首批开始享受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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