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法
  作者:陈智民  浏览:1559  发布时间:2014/7/3

近日,寿宁县制定《寿宁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法》,同时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对被征地(耕地)70%以上、年满60周几岁以上农民,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保障金,鳌阳镇有72位被征地农民已领到保障金,之前补发的保障金也将由县财政专户直接拨发个人账户,今后还将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调整。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效缓解被征地农民无地可种、生活无着落的后顾之忧。日前,该县其它乡镇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金也在登记、审查与复核中。

作者:宁德市委老干部局 陈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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