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被 落 实 的 问 题 调 查
陈 有 芳
2004年12月3日,平潭县澳前副镇长林杰根据村民强烈反映,主持完成了《龙山村清理征地(岚澳委[2004]76号)》调查报告指出:
一、据村委会提供的被卖8块地皮中,都没有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通过的会议记录。除6块有经村两委研究,其余两块地皮(2.66亩、洋浦80亩)没有发现村两委研究记录(注:两委研究是否同意?不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通过,即使村两委同意,亦不具有合法性,属违法交易——《村委组织法(19条明文规定)》);
二、村财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非生产性开支偏大;
三、从1999年至今,共被政府征地360亩左右,留成地出卖为住宅用地50.2亩,共收入土补偿费441万,实际只发给村民40万元左右;
四、征地留成地,安排用于村民生活、生产用地偏少,多数被外村籍人员和村干所买,并没有向村民公告;
五、村主干在安排宅基地时有特权现象;
六、龙山村民反映最强烈的是留成地被非法转让问题;
七、土地部门在龙山的现有征地程序是否合法请县政府审定。(注:已双双判刑的当时县委书记陈承国、县长薛源官,正是村主干违法交易村地的后台,不会顾及合法与否);
报告所列问题,正是黄某两届村主任(党支书)任内发生。与各姓数百村民一再联名上诉一致。出现低价出售村地、宅地,一人讲了算等等反常现象。调查报告出台后,林杰副镇长即被调离。令人极为遗憾的是,至今18个头年了,上述调查问题无一得到查处落实,甚至连续几届的村账均未移交,致使积重难返,弊端丛生,村民反映强烈。
2021年8月16日写于平潭
2022.11.8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