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疏”与“堵”
  作者:谢道文  浏览:1659  发布时间:2014/7/10

编者按:电动自行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全省公安机关规范交通执法乱象专项整治的一项具体工作。如何依法依规管理,福建省公安厅退休干部陈有芳谈了自己一些见解。现全文刊登如下:

“在本届“6·18”海交会的有关论坛上,来自江苏的陆金龙先生指出,自从电动自行车出现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186项规定,对其产销行进行了限制。三年前,陆先生参与制定电动自行车的新标准。他不无遗憾地说,经过700多个时日的努力,研制出的新国标上报后,至今迟迟未得批复;而1999年颁布的标准,明显滞后于形势需要,但是各地却仍按15年前的标准,来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产、销、行。法规脱节,衔接不上,使电动车自行车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困惑与尴尬。

62627日,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在福州分别召开两场座谈会。省外在闽厂商和本省厂企的代表们坦言,现在路面上跑的电动自行车,90%左右属超标车。他们说,按原标准生产,没人要,销不出,超标生产又违规,电动车厂企陷于两难境地。他们还反映,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不能搞一刀切。福建多丘陵山地,特别龙岩、三明、南平等山区地市,与福、厦、漳、泉等沿海城市相较,对电动车的需求、就大相径庭,明显不同。农人、山民要载重营生,货远奔波,需要能上坡、马力足、外观朴实、坚固耐用的电动车,而市民却好轻便,造型美观的电动车;在生产标准的设定上,应考虑城乡区别这个因素。

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新标准,当前各自为政的现象突出。福建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林曦介绍,福建电动自行车的年销量,本省仅占20%上下,而外省则达80%左右,占大头。如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在闽销量都较大。江苏、江西、上海等省市,对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均较为宽松。这样将出现省外厂商挤占福建市场,而当地厂企面临关停倒闭的局面。林曦会长不无担忧地说,这将涉及当地47家厂企和1.8万名职工,影响生产发展和日常生活。

福建约有800万辆电动车,自81日起,我省将实施《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过渡期之后,将对继续上路的电动超标车进行罚款。许多骑手忧心忡忡,对低收入者来说,几千元一辆的电动车,也是价值不菲的私财;不能上路了,意味着又要耗资解决交通工具问题。有关法规的滞后和脱节,一面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大量上市,一面又使众多骑手面临尴尬场面。

那么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又何在呢?有识之士认为,首先要看到电动车具有环保、轻便、价廉,广受民众欢迎的一面;中央有关部委应正视电动自行车潮带来的实际问题;尽快出台新标准,衔接法规,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行驶。其次,要客观看待电动自行车对交通的影响问题。对上路的所有车辆,应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而单单抑制电动车;如剧增的小轿车,也酿成不少交通事故,能将其禁行吗?在大力倡导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车自觉遵守交管规则的同时;更要落实交管的执法力度。面对车辆增多、路况跟不上,路面拥挤,带来的巨大交通压力,民众关于交警专职专用、把警力摆上路面、有效疏导的呼声,显然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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