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作者:林金山  浏览:2084  发布时间:2013/6/28

省老年学学会集美研究小组 郑德发、林金山

被收入厦门市老年学学会2013年第20期《厦门老龄问题研究》里的《破解发展难题,理顺运行机制,推动老年协会组织体系科学发展》一文,获得全国老龄办2012年度老龄事业科研成果奖。今年6月2日省老年学会为了贯彻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年”活动,而在集美区召开“全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工作会议”上,集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老干部局长、区老龄办副主任、省老年学学会集美研究小组副组长王丽卿作了《破解发展难题,理顺运行机制,推动老年协会组织体系科学发展》的经验介绍,得到与会者的赞同与领导的肯定。

集美区59个社区中成立老年协会57个占97%(其中两个未成立协会是新建社区),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平均年龄67岁,均具有村居干部或教师任职经验。

几年前,我们在下基层调查老年协会的状况时,发现普遍存在四个问题:一是缺乏资金,无法办理社团登记;二是协会领导班子多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难于开展工作;三是没有稳定的财政支持,活动难于持续;四是各级领导对老年协会重视不够,遇到因难无处求助。

我们即以破解基层老年协会难题做为调研课题,深入学习上级相关政策,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状况,进行系统的调研活动。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破解难题的调研报告,提出六条有效的措施:

一是针对基层的实际,请民政局支持,同意改注册制为备案制,由镇政府批准成立,然后报区民政局备案,取得老年协会的合法地位。二是明确基层老年协会属于所在社区的党政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有困难先找社区党政领导。三是强化基层老年协会的班子建设,规定协会会长必须由党支部书记,或社区主任兼任,并选择刚退下来的社区党政主干,或学校老师当常务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副会长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热心老人工作、在群众中有威望、家庭负担较轻、身体比较健康的70岁以下老人。四是由区政府下文,进行财政支持,即区政府按老人户籍人口每人每年拨30元(今年提升为40元)做老年协会的活动费用,每个常务副会长每月补贴300元(今年提为400元)。五是统一制订全区老年协会的章程范本,实现办事有计划,有制度。六是老年协会的会所建设与老人文体活动场所,纳入社区建设规划。以上建议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下达给各镇街、社区执行,从而大大提升老年协会的活力,大大推动了基层老龄事业发展,实现集美区建成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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