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体系科学发展
  作者:林金山  浏览:1658  发布时间:2013/10/22
 

破解发展难题 理顺运行机制

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体系科学发展

厦门市集美区老年学研究小组

在敬老节活动期间,研究小组对集美区基层老年协会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此文。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集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推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改革创新,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打基础,夯实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网络

1、强组织。一是整合基层涉老机构。要求各基层老年协会参照涉老机构整合的模式,实行老体协、关工委、老年学校、老年协会,一个班子多个牌子合署办公的做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实行备案制度。在全省率先把原来的老年协会社团登记制改为社团备案制,通过简化备案程序,赋予基层老年协会合法地位。

2、提要求。早在2006年,集美区就出台《集美区关于加强基层老龄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集委[2006]9号),该文件不仅规范了基层老年协会的性质、工作内容、机构设置要求,还对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的任职年龄、资格条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抓契机。以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与区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组成工作小组深入村(居),指导老年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注意吸收年纪轻、有威望、有能力且热心老龄事业的退职村(居)干部或老教师任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使老年协会班子始终保持较强的活力。

4、提能力。在完成班子换届后,注重对老年协会成员的能力培养,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基层老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组织外出考察、社区交流,拓宽老年协会班子成员知识面,了解自身不足,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少走弯路,不仅提高了履职能力,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目前,集美区59个社区中成立老年协会的有57个,占97%,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平均年龄67岁,均具有村(居)干部或教师任职经验。

二、抓重点,突出基层老年协会制度建设

为促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运作,全区57个基层老年协会均根据《厦门市村(居)老年协会章程(范本)》,建立“三项制度”,促使老年协会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一是建立老年协会办公例会制度。要求各基层老年协会参照区、镇两级例会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办公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各项涉老工作,三级例会制度的形成,实现了老龄工作纵向到底的目标,使集美区各项老龄业务工作在基层得以落实。二是建立老年协会定期活动制度。要求老年协会内设的各种活动、服务组织建立定期活动制度,各协会在除春节、老年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每月定期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和为老服务志愿活动,确保了老年协会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三是建立健全老年协会财务制度。要求各老年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协会资金由村(居)委会账户统一管理,设立一般账户,专款专用,并由镇(街)经济管理中心负责建账管理,定期公布收入及支出明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盘算,年终有决算。同时,率先开展老年协会财务专户管理试点,由老年协会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方便老年协会日常工作、活动支出及接受社会捐赠。

三、解难题,破解老年协会发展瓶颈

近年来,集美区紧紧抓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契机,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完善了一大批老年协会办公、活动场所,解决了有钱办事、有地方办公的问题。

1、多措并举,破解老年协会办公、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一是整合现有资源,采取资产调拨、改建修缮的方式,建成老年协会办公场所。协调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腾出闲置办公场所及各村(居)委会闲置仓库、知青点作为老年协会办公、活动场所,并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新建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办公场所,解决了老年协会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二是以居家养老服务及文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完善老年活动室建设。2010年起,集美区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老年协会活动室建设,在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同时,完善了40个村(居)老年协会办公、活动场所。并以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整合社区公共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解决了老年文体活动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采取一村一站下设若干点方式,建设一批自然村老年人活动点。针对村级建立老年人活动室难于满足边远自然村老年人需求的实际,采取一村一活动室下设若干活动点的建站模式,由区、镇(街)“各出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资金120万元,建设17个自然村老年人活动点,目前已建成8个并投入使用,方便了老年人就近参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2、多元投入,破解老年协会经费来源单一的问题。一是实行基层老年活动经费定额制。2006年起率先在全市实行基层老年活动经费定额拨款制度,按村(居)老年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在每年初按上年度老年人口总数,足额下拨基层老年活动经费,确保了老年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又将基层老年活动经费提高至每人每年40元。二是实行基层涉老机构负责人补贴制。为调动老年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区老龄委协调各镇(街)为基层涉老组织(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今年,又将补贴标准提高至400元。三是实行老年协会活动经费配套投入制度。集美要求在区级投入的基础上镇(街)要等额进行配套投入,并在每年年终对镇(街)配套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鼓励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居)加大对老年协会活动的投入,或将村(居)集体物业(农贸市场)交由老年协会管理,其收益的管理费作为老年协会经费。在此基础上,集美区对部份老年协会实行倾斜投入。对较弱的给予扶持,较好的给予支持,从而实现“抓两头带中间”的整体发展目标。

四、起作用,使老年协会成为老龄工作的组织载体

1、搭建文体活动平台,使协会成为老年文体活动的组织者。依托各基层老年协会共成立了各类老年文体文艺兴趣队(小组)112支,总人数达4093人,涉及老年排球、腰鼓、气功、健美操等22种活动项目。区、镇(街)、村(居)三级给予场地、教员及经费支持。

2、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使协会成为为老服务的志愿者。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将老年协会作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在各建站村(居)依托老年协会组建低龄老人志愿为老服务队,采取以老帮老、近亲帮扶、邻里结对帮扶挂钩的方式,为空巢、高龄、失能老人服务。目前,集美区共有助老服务志愿队144支,3222人。

3、搭建社区公益服务平台,使协会成为基层组织的得力助手。各基层老年协会组建老年社会治安义务巡逻队、精神文明督导队、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维权调解队等,协助村(居)党组织做好关心下一代、治安调解、文明宣传、征地拆迁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基层组织的参谋助手。

尽管如上所述,区老龄办制定的系列的措施,尽力帮助和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但仍然还有一部分基层老年协会,在主客观方面有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尚未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尚有待区、镇(街)老龄工作领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的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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