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姥山镇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培训班
作者:
朱经团 浏览:1945 发布时间:2013/7/31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为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日前,福鼎市太姥山镇老体协、老龄办、老人会联合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来自全镇各村(居)老体协主席、老人会会长等涉老部门的领导共计50多人。太姥山镇老体协常务副主席、镇老年学校李振基校长组织学习了新修订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九章八十五条;镇老人会长、老体协主席吴阿包同志,对学习、宣传、贯彻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表四点意见:一是对新颁布的《老年法》是时代发展的产物: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重大意义;二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强调11个方面说明;三是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老年法》任重道远,强调五个问题;四是在新形势下,如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6点贯彻要求。大家普遍认为,这样的培训班,学习易懂,方法简单,提高快,收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