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 房屋登记“紧箍咒” 联动管控黑名单
  作者:范小辉  浏览:1986  发布时间:2013/11/2

建瓯市打击“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再度重力出手,在实施城区沙石砖运输源头管控、用电秩序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出台建瓯市加强城区房屋转让过户、抵押登记、租赁经营等管理暂行办法》,再掀打击“两违”高潮。

新规严厉, 限制违法建设的房屋转让过户、抵押登记、租赁经营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多部门机构联动齐抓共管违建户。收集建立违法建设黑名单报备制度,黑名单内容含房屋两证证号、地址、户主姓名等详细信息。以2008年建瓯市政府发布打击“两违”通告之日为界,将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建设报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机关、各银行等,建立违法建设黑名单电子档案。规定有关部门机构在受理申报办理材料时,应核对违法建设黑名单,如该房屋有违法建设被列入黑名单,应暂缓办理抵押登记、租赁、发证、放贷等相关手续。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建设如按相关规定整改到位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验收合格填写《审批单》并签署意见后,联动管控黑名单部门机构才可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章建筑,相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应不予出具相关的住所证明,联动管控黑名单部门机构不予办理违建户相关审批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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