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总会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领导、回委会及七村两委会的关怀下,在党的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历届理事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理事会集体组织观念、为服务于老年人的健康、福利,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本区域民族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总会为了切实地履行理事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责任范围,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几项规章制度:
一、总会应深入基层,了解各分会的动态,搞好各分会之间的团结,总会拟决定每年召开一次由各村分会全体理事参加的交流汇报会,时间订在中秋节举行。
二、为了检查落实总会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及解决存在问题,拟决定每月召开二次常务理事会,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
三、总会每年应组织、规划举办丁氏宗祠“春冬二祀”并协调轮值村搞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为了让理事们开阔视野,了解大自然景观,总会拟组织全体理事外出参观一至二次。
五、协助伊斯兰教协会做好每年的几次“圣纪、圣典”等民族宗教节日活动。
六、总会理事应积极主动深入参与各分会的活动,组织、协调安排好各分会的各项工作,力所能及地协助村两委搞好本村的中心任务。
七、总会理事会应积极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并协助学校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
八、积极配合政府对婚丧喜庆的改革,作一个精神文明的模范带头作用。
九、总会对历届凡有当过总会正、副会长逝世者,要组织前往奔丧,冥资统一伍佰元(包含花圈),对历届有当过分会会长、现任总会理事逝世者,要组织前往奔丧,冥资统一二佰元(包含花圈)。
十、总会全体理事应自觉对待本会的规章制度,接到开会通知后应准时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对凡超过三次以上没参加理事会会议者,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会理事资格。
以上规章,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