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全会公报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年化行动”。释放了一个很强烈的信号——国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应对老年潮的到来。
“好戏连台”,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等12个部门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出台旨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年化过程的积极作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
12个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意见》共有6个部分,21条。
“在组织建设上”要求,县以上要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街道、乡镇建立基层文化体育组织。
“关于场地设施”,要求将适合老年人健身的场地、设施纳入体育健身圈内容。
“关于健身活动”,要求积极为老年人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提高服务保障。
“关于支持保障”,笔者以为这是“含金量”最高的一项条款:文件要求经费问题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原则,实现经费来源多渠道、多元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做为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老年人体育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
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激发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的热情……
《意见》从组织建设、场地保证、服务提供、支持保障、宣传等多方面,从体制、机制到具体措施,力挺老年体育工作。6个部分21条,条条都非常务实、可行。没有空话,指导性很强,操作性也很强。
12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标志着老年体育工作在少数一些地方被“边缘化”,“说起来重要,实际上不重要”,“抽象支持、具体冷漠”……,已成为过去时。这不能不说是老年体育工作一份重量级的文件,一份里程碑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