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是一种特殊的法制教育方法,具体内容为:在法院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案件的审判过程,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过程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今年上半年,秀屿关工委已完成了东湖中学、沙洋学校、石城学校、西柯中学、湖东中学、丙仑中学、石塘中学、东峤中学、前云中学、实验中学、赤岑中学、石码中学的“模拟法庭”开展活动。樟林中学、下屿中学和山星中学拟在本学期完成。
(秀屿老干局 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