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际志愿者日”谈起
  作者:吴树培  浏览:795  发布时间:2015/11/28

1985年12月17日,第40届联合国代表大会通过40/212号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者日(IVD), 志愿者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如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者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目前全世界志愿者数量已经达到3至5亿人,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超过150亿小时。

现代国际志愿者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志愿者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每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许多国家及政府都在这天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赞扬和倡导志愿者为社会义务服务的重要作用与奉献精神。

2015年11月24日,民政部办公厅专门发文“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12月5日前后,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集中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中央文明委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民政部先后制定《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关于在全国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的通知》、《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关于推广实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等文件和标准。

2015年9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北京召开全国首届敬老志愿服务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出千名“优秀敬老志愿者”、百名“最美敬老志愿者”和百个“敬老志愿服务模范单位”。目前,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九部委组织的“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的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和2015年中国志愿服务交流会暨第二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正在进行。

在中国,“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已经深入人心,志愿服务事业正健康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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