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不是“洪水猛兽”
  作者:林益清  浏览:1486  发布时间:2016/1/11

——给味精“正名”

最近,在老同志中常常谈论的一个话题“舌尖安全”,这确实是值得高度重视的话题,“舌尖安全”关系健康、关系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其中,“味精”的话题比较“热门”,老人中有不少人认为,老人常见的眩晕、头痛、肌肉抽搐、咳嗽……都不加分析地怪罪味精,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以至于不少家庭主妇,无论炒菜还是熬汤,都不加味精,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

2015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味精对人体有害吗?”。作者指出味精作为最常用的调味品,已经使用了100多年,可谓“久经考验”。

文章指出,“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组评审显示:味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没有一定的限制,无需担心其安全”。

味精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盐,进入人体后转化为谷氨酸等,这些氨基酸是人体蛋白质的重要组成,有着重要的功能。它可以增进食欲,有一定滋补作用,它还参与人体代谢,促进氧化过程……对健康是有益的。

可见一棍子把味精打死,任何时候不使用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当然,味精使用有量,有何时使用合适的问题,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东西过量使用都是不好的,还要注意味精投放适宜的时间和温度把握。适宜的温度是摄氏70-80度,最好在汤菜出锅前使用。至于味精本身质量问题,另当别论,我们当然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产家和品牌。


建瓯市立医院 林益清

2016年1月11日

随机稿件
暂无数据!
上周冠军
人气:0,发布文章:0篇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上留言 | 通讯员 | 我要投稿 | 稿件列表 | 在线咨询 | Rss订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3号老干部局大院15号楼四层 闽ICP备2023017563号 邮箱:jq368@163.com
Copyright © 2013 《金秋》栏目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