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队风波
  作者:陈有芳  浏览:2113  发布时间:2016/2/2

文革中,砸烂“公检法”。1970年初,我被下放平潭县五埕大队,包点青岐村。其间,经历了一场拆队风波,至今记忆犹新。

青歧是个几十户的小村子,漁农兼作,小队建制。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村内矛盾严重阻碍了生产发展,两派房头,斗气争吵,互不相让。经过协调仍难解决。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我提出将生产队一分为二的方案。“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当时农村基层趋势是以小并大,“一大二公”,脱离群众和实际的事多多,难以尽述。工作队长是个帮派的小头目,他本来认为我来自“公检法”,现在竟然别出心栽、逆向要求拆队,就一口回绝,还没好气地说,不要没事找麻烦。几位队员也劝我说,这顶风的事很难实现,将就罢。我想起包点村为不团结所困扰的实际、群众贫困的生活,就来了牛劲,坚持拆队的要求,並几次在会上据理力争。三番五次,队长拗不过我,就赌气说:“你要是有把握,就自己向公社报告吗!”好,去就去。几天后,带着方案,我到流水公社,找到分管的一位副主任。详细分折了青岐村折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好在这位副主任是一位讲求实际的老同志,最后勉强同意;几经波折,最后做为特例,报公社党委批准了拆队方案;不过,这位副主任要我承担折队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责任。好,就由我来担责吗!

预料的状况出现了,青岐村两个小队较起了劲。不过不是往日争吵斗殴之“劲”,而是竞相生产之“劲”,你追我赶,惟恐自己落了后。当年两个小队的渔农业均获大幅增产。由于把精力集中到生产上,改善了生活,双方矛盾也相对缓和了。事实打消了对拆队的种种顾虑。事后想起,当时拆队得逞,确实带有偶然性。多年之后,我返乡遇到一位青歧村民,他还提起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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