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福州市4个村镇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分别是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长乐市梅花镇梅新村、闽清县梅城镇。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庆城社区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