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没戏了
——整治医闹的铁律,四部委《通知》出台
3月30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的通知”,以法规的形式明确:
医疗责任未认定之前不得赔钱;
滋事行为未制止,不得调解……
这无疑是两个核心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如釜底抽薪,从此“医闹”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可谓击中要害。
长期以来,由于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医疗纠纷的处理“剑走偏锋”,一直走在模糊与明朗的“灰色地带”,催生了“医闹”的发生。医患双方,包括医院,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人这么形容医疗纠纷,是一本“糊涂账”,医生和患者没有赢家,都是受害人,这话不无道理。
探究解决医疗纠纷的道路是坎坷的,是艰难的,无论是医院设立警务室也好,第三方介入也好,更遑论没有底线的“私了”,运作起来都很吃力、都很苍白,都有治标不治本之嫌,造成医疗纠纷愈演愈烈,最后成为一个影响医学科学进步、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
唯有法律、法规的介入,重塑法律、法规的权威,才是正道,事实表明,法制思维与法制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知》的出台,让医疗纠纷处理从此有了操作性很强的法规依据,标志着医疗纠纷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摒弃了“和稀泥”的维稳观,杜绝了“花钱买平安”的中庸做法,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保护医患双方利益,改善医患关系,将发生深远的影响。
建瓯市立医院 林益清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