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民和巾帼志愿者们: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正值《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宣传实施志愿服务的大好时机,我们举行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也是福州市巾帼志愿者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示文明素养和良好精神风貌的一次难得机会。为此,特向福州市市民和巾帼志愿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营造浓厚氛围上作表率。树立“志愿服务我参与,我为福州添光彩”的意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自觉了解,主动关注,大力支持,踊跃参与,自觉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在弘扬文明新风上作表率。自觉学习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等文明礼仪知识,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树立文明有礼的福州形象。
三、在美化净化环境上作表率。加强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维护洁净卫生的人居环境。坚持垃圾袋装,垃圾不乱扔,“垃圾不落地”,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及时清运垃圾,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充分展现清新福州的环境之美。
四、在开展志愿服务上作表率。积极参与爱河护河、爱绿护绿、门前三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宣传党的十九大,持续开展“邻里守望互助”巾帼志愿服务,与孤寡老人、单亲家庭、残疾家庭、贫困家庭及留守流动儿童家庭开展“一帮一”或“几帮一”帮扶活动。
有福之州,全体市民、妇女姐妹一起来贡献!姐妹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女性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担当精神,为福州的文明贡献巾帼力量!
福州市妇联巾帼志愿者服务支队
福州市广场舞协会巾帼志愿服务分队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