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早就认为,有事说事,切莫动粗;会讲理的是“君子”,好动手的属“小人”,故有“君子动口不动手”之说流传至今。
正如许多史训难得汲取那样,世界进入21世纪,大至国家之间,小至民间百姓,动粗恶习仍无法根除。单说媒体不断披露的打人事件,酒席饭局,一言不合,挥出拳头;意见相左,也去打人;宅基纠纷,罔顾邻里,动手行凶…动粗的原因五花八门,甚至发生因提了物业意见而遭毒打的荒唐事。
俗话讲,“好言一句暖三冬,恶语伤人六月寒。”上述打人起因,其实均属小事,本可通过“动口”,以温言暖语,柔和行为,来沟通理解、疏导化解;但是,总有一些逞凶争强的“动手”者,把小事酿成大事,搞得复杂化了。伤了人,要上法庭;害了命,甚至要以性命相抵。害人害己,累及家小,追悔莫及。
好打人者,多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呆头青,性格暴躁,目无法纪。凭着有些蛮力,遇事总以为拳头可以摆平,来压服他人,迈一时之凶,图一时之快,不顾后果。殊不知,此举亟具危险性,一拳打死人的屡见不鲜,若“有幸”碰上,就够你好受了。值得警惕的是,乱打人现象也发生在少数老年人身上,甚至个別退休人员也染此恶习。他们倚老卖老,法纪观念淡,造成恶劣影响。
乱打人是不讲道德、触犯刑律的野蛮行为。法制社会是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的。公民要善待他人,亲和为上,树立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观念。针对上述,应通过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普及法律知识,来减少和避免这种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以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