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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3/24   来源:东南网   + 1045

东南网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针对我省房屋安全的严峻形势,聚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重点抓好以下类型建筑的排查整治: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2019年专项行动中已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和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要作为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

《方案》要求,各市、县(区)要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百日攻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县(市、区)复核,设区市指导监督”的方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每栋房屋排查时均需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图纸、走访询问周边群众等方式,重点掌握设计施工情况及结构安全隐患情况。

各地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先查先治,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 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由省住建厅牵头,实行包片负责制,从行动之日起至行动结束,省级组建6个指导服务组分别派驻“九市一区”,每个指导服务组由厅级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每组配备技术专家,开展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抽查,全程跟踪督促,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

专家技术服务组要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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