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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发布时间:2020/8/25   来源:东南网   + 1106

东南网8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发改委日前印发实施《福建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行动计划提出,广泛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及时梳理总结具有开创性、突破性、有特色、有影响的创建举措,加强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到2022年,我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发挥党政机关在创建行动中的表率作用。到2022年,力争70%左右的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力争到2022年,全省60%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涌现出一批“绿色家庭”典型。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大中小学作为创建对象,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力争到2022年,7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达到80%。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以福州、厦门及其他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作为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积极参与创建行动。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力争到2022年,全省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绿色商场三年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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