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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73件 着力惩治毒品次生犯罪
发布时间:2015/6/26   来源:人民网   + 791

记者从24日召开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2014年至2015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73件,其中审结毒品次生犯罪案件高达300多件。一批罪行严重的涉毒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了死刑,有力地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发展蔓延的势头。

毒品次生犯罪是指因吸食毒品而引发的犯罪活动。吸食毒品不但危害自身健康,还会直接导致行为控制力下降,从而诱发犯罪,经常表现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恶性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极大。2014年以来福建省发生的300多件毒品次生犯罪恶性案件中,造成被害人死亡达10余人。当天的发布会还发布了一批包括毒品次生犯罪案件在内的禁毒宣传典型案例,显示了禁毒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出席会议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卫里介绍说,2014年至2015年5月,全省各地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73件,依法判处毒品犯罪分子616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含死缓)的犯罪分子共计1317人,重刑率21.36%,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13.1个百分点。针对当前毒品次生犯罪高发、社会危害性突出的斗争形势,福建各级法院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林卫里表示,福建省各地法院对于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符合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全省各地法院还依法对94件135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审理宣判。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林滔、陈志强、汪天柱等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王祖文等因吸毒引发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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