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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政府41次常务会议同意该市民政局上报的《滁州市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滁州城区四类老人每户每月将可享受120元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这四类老人是指具有滁州市区户籍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7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或失智老人,8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根据方案,该市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届时,符合条件的老人或亲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据悉,滁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基础信息、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