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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养老业 建议推进医养结合型护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6/7/22   来源:福州新闻网   + 2453

(图片来源网络)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记者 邱陵 实习生 吴阳)针对福州市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失能化等突出问题,多位市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后提议,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模式,让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渠道更加通畅。

现状:养老床位少需求大,“老有所医”问题突出

据了解,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养老机构162家,其中,公办103家(含福利院、福利中心、敬老院、光荣院等),养老床位数24728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8.75张。

对比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据委员们介绍,福州市专门接收失能老人的养老院目前只有福建附医养护中心、金秋老人护理院和天年老人护理中心等少数几家;考虑到风险等因素,大部分公办院不愿接受失能老人,只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等少数公办院提供少量床位,老龄化进程加快造成床位“供不应求”。

此外,大多数老年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有数据显示,60%以上的超过60岁的老年人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80岁以上的老人更是疾病缠身,目前,养与医的比例达到了3:7,医疗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做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财政补贴+医院养老院互动

有委员说,发展养老业要注重学习和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比如青岛市对新建养老机构补助12000元/床,对改建补助6000元/床,对接收本市户籍老人的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按200-300元/人/月予以运营补助。

此外,厦门市相关部门出台意见,规定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属于生活不能自理、70岁以上患慢性病行动不便、重度残疾患者发生的床位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结算。“这些优惠政策都激发了两市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热情。”

事实上,近两年来,福州市也鼓励养老机构改善硬件,设置医疗卫生场所,赋予医保定点资质,鼓励有人才、场地资源优势的医疗机构,举办或者托管养老护理管理机构,一些地方还鼓励引导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的医院、卫生院建立医疗合作关系。

例如,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马尾文澳老年公寓开展合作,设立养护中心和康复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双向转诊、专家巡诊、慢病管理和健康宣教等各类医护服务;鼓楼老年公寓引进“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与中国电信,福州市一医院组成“医联体”联盟,利用电话热线和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紧急救助等服务。

建议:多部门协调 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但是,医养结合的养老工作涉及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多个部门的管理,目前该发展模式存在很多瓶颈,亟待突破。

市政协委员林品华表示,政府要重视发展多方面建设,“比如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涉及场地的问题就要政府出面”,另养老机构也要分高档、中档等不同类别,对于贫困的弱势群体要更加关爱,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

“很多养老机构难以满足条件,无法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体系,因此很多老人看病不方便,医保报销难,也就吸引不了更多的老人入住。”有委员说。

针对多头管理体制的问题,委员们建议,要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研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共同做好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置和医保定点资质审批工作。

委员们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通过鼓励我省医科高校、中专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实行护理员免费教育、定向就业制度;重视护理员岗前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实施免费培训制度;对于目前文化程度较低,具有较强实际动手能力的40、50后护理人员,在其考取初级护理员资格时,采取以实际操作考试为主的考核方式等方法提高护理队伍素质,推动养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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