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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或剑指“依法治官”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772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21日电 (记者景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0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同时将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反腐倡廉工作。专家预期,十八届四中全会或将在依法反腐上取得进展,成为反腐从治标到治本的节点。

反腐风暴为“治本”拓展可能空间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力度明显加大。有人根据中央和各地公布查处贪官的情况,总结出 “周一打‘苍蝇’,周五打‘老虎’”的规律,不少媒体更是把天天刷中纪委网站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生怕一不小心漏了官员落马的重要新闻。

据统计,在十八大以后的21个月里,光省部级干部,就有近50人落马,每两个月,落马5人。在某些省份,省委常委有近一半被查。

“这样的力度,在改革开放以来还未曾有过。”研究反腐败多年的专家《求是》杂志研究员黄苇町表示。在他看来。中国的反腐败,正在不断打破“禁区”和“惯例”,强力反腐已经成为本届党中央的一张“名片”。

反腐风暴为“治本”拓展了可能的空间,但腐败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种种迹象和问题表明,在反腐高压态势下,部分官员仍存在侥幸心理,从“明腐”转为“暗腐”。如何让“反腐”从治标到治本,让制度反腐迈出关键一步,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正是外界对本次全会的重要预期之一。

依法治官 用制度铲除腐败土壤

关于“治本”,不少专家认为,在拍苍蝇打老虎,让官员“不敢腐”的同时,只有建立令官员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愿腐”的制约监督机制,才能让反腐抓铁有痕、玉汝于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这为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新路径指明方向。

针对制度反腐,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认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非常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笼子必须是无缝无缺口和牢固不可摧的。制度的每个规定都必须是高压线,换句话说,制度必须是铁打的,不能够是纸糊的、泥捏的。

姜明安认为,法治反腐首先要加强立法,这包括国家层面和党内层面。在国家立法层面,全国人大已将“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这显示中央将对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方针、原则、体制等进行顶层设计,并用程序法治防止公权力寻租和滥用。他认为,四中全会后,应尽快启动中国《反腐败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增进与现行法律的互补性,编织起更严密的反腐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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