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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0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覆盖
发布时间:2016/8/11   来源:新华网   + 519

到2015年底,广东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已突破1200万人,如何解决好老龄人口养老问题?8日,广东省民政厅公布了《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征求意见稿》提出,五年后全省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社区全覆盖;要防止以养老名义“圈地”开发房地产;同时推行“互联网+养老”,打造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近七千

省民政厅预计,到2020年,广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518万,占比升至15.8%以上。老龄人口上升,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2万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仅28.6张。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全省各市(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的数量至少在35张以上,根据各市(区)实际情况,其目标在35-40张之间。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着墨颇多,总要求是: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从《征求意见稿》对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分解任务指标来看,到2020年,全省各市(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将达到6609个。其中,广州和深圳到2020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分别需达到1494和798个。

防止地产商以养老名义“圈地”

近期,广州某民办养老院一个床位炒到24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炒”养老床位或地产的现象如何杜绝?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分区分级合理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地配置养老资源,保障必需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及场所。

严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防止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名义“圈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同时,《征求意见稿》鼓励各地根据城乡规划布局,以产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政策扶持、公益创投、PPP、BOT建设等方式,引导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运营养老机构,推动形成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知名养老机构,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支持社会资本对闲置可利用的企业厂房设施、仓储设施、学校设施、商业设施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

建成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

互联网时代,养老服务也要“互联网+”。《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建设。

《征求意见稿》透露,“十三五”期间,广东要建成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以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接入受理和服务资源管理功能。通过整合一系列网络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服务缴费等老年需求服务项目。

今后,各类企业、单位、组织可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将数据与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重点推进广东10个试点单位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之后总结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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