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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58个县(市)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
发布时间:2014/12/4   来源:本站   + 919

本月15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省58个县(市)将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年底前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省政府日前同意了《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扩大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从本月15日起,新增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等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悉,今年共有25个县(市)列入我省新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具体有福州市福清、长乐、闽清、罗源、永泰;漳州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泉州市南安市、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南平市武夷山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

根据《意见》要求,已确定为国家和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县(市),凡尚未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县级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也要在今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各设区市要在本辖区内形成统一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调整医保、新农合支付政策,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将公立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中应由财政补助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做到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三合一”政策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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