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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委员热议:共建共治共享 推进社会治理高效能
发布时间:2018/3/8   来源:东南网   + 2691

东南网3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描述,在我省代表、委员中引发热议。

代表、委员们认为,进入新时代,只有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如何实现社会治理高效能?致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是福州军门社区交出的答卷。

新年伊始,军门社区成了全国社区中的“网红”——“军门社区工作法”被民政部确定为2018年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的“1号方案”。军门社区探索实践的新时代社区治理模式,是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

“网红”为什么这么红?“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1月到军门社区考察时的嘱托,为军门社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有代表认为,军门社区通过实践深化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党建联盟”等做法,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形成党委政府、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社区治理的典范。

军门社区是我省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五年来,我省从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多角度发力,着力共享发展,社会和谐程度不断提升,持续探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要实现社会治理格局高效能,既要强化党委政府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各方积极性。

刘珂委员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党委和政府不再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一方面,要更好发挥党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多样的治理手段,公众治理热情和自我治理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协同推进。

有着多年律师从业经历的洪波代表认为,律师队伍是参与到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中的一个代表性主体。

近年来,我省律师队伍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12348法律咨询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面向公众提供了大量公益性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可以促进系统性、综合性地从源头上依法治理社会问题,从而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洪波说。

有委员指出,不单单是律师,越来越多新的社会力量正参与到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中来。当前,我国社会分工愈加细化,为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第三方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如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正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在参加社会治理主体日趋增多的新形势下,法制建设必须相应完善起来。李明蓉委员举例说,进入新时代,人们会越来越倚重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但法治对共建共治共享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样重要,不应忽视,应该注重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法制建设工作。

完善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仅保障了共建共治的高效,更有力保障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如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代表、委员们特别关注。郭晶晶代表建议,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将再就业规划列入征迁补偿实施方案,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再就业,探索建立征迁补偿长效机制。还有不少代表、委员以提出建议、议案等方式关注贫困户、残疾人、留守儿童、大学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

“希望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足、安全感更强。”郭文圣委员的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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