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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不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8/5/16   来源:福州新闻网   + 1290

福州新闻网5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通讯员 黄玲珊)昨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5日起,缴存职工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贷款和提取两项业务时,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据了解,贷款和提取两项业务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成以上的业务量。现在缴存职工在办理这两项业务时,改由柜面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自行打印身份证件或自行复印身份证件存档即可,并且也不收取缴存职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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