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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规划管理做出新调整 社区书店有望成街道“标配”
发布时间:2018/5/23   来源:厦门网   + 1015

新华书店杏东店。记者 唐光峰摄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杨燕) 近日,市规划委通过对《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评估,对部分建设标准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制订“补充规定(四)”,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外发布实施。

新规在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做了些许变化和改动。

新增“社区书店”项目

新规在《厦门市标准街道(十万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中的“文化娱乐设施”栏增加“社区书店”项目,其配置数量为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市规划委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近年来,在政策扶持、技术变革和市场竞争的推动下,厦门涌现出了一批品牌、特色实体书店,满足了读者多样性的文化需求。而为加强厦门精神文明建设,响应“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号召,重点解决书店在社会配置中空间缺失的问题,新规中新增了“社区书店”项目,旨在为城市发展建设预留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空间。

新规对于“社区书店”的建设也给出了高标准,要求紧邻城市道路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可结合商业设施或住宅底层商业空间设置,并在地面层设置部分经营面积。

同时,新规鼓励设置社区书院,在已有社区书院、图书馆情况下,社区书店应结合设置。

运动场所改为健身公园

新规将《厦门市标准基层社区(一万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中“社区运动场所”修改为“社区健身公园”。

据介绍,与“社区运动场所”相比,“社区健身公园”更强调将居民的运动健身功能和公园的绿地建设进行有机结合,满足居民不同的休闲健身需求,增加公共开放空间的人气,提高公共场所利用率。

同时,新规在“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体育设施”类别后,增加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布局要点”。其中强调了在有条件独立占地的情况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运动公园应优先考虑合并设置,以便共同管理、实现空间共享。合并设置后的单处占地面积应控制在3000平方米左右,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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