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8日上午,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介绍了福建法院关于涉民生民企专项执行行动的有关情况。会上还发布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执行案例。
据介绍,自2019年10月开展以“暖冬”为代号的涉民生民企专项行动以来,涉民生案件情况,全省法院共执结6715件,执行到位金额22173.43万元,司法救助851人,发放救助金2390.02万元,集中保险救助478人,发放保险救助金800.14万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情况,共执结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26件,执行到位金额3922.29万元;执结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17件,执行到位金额5539.38万元。
林玫瑰介绍,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推动集中统一行动制度化、保险救助常态化、案款发放实时化,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福建法院出台服务民企“八项举措”,对涉民企财产慎用强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禁止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同时,探索形成了“党委政府支持、法院担当作为、创新机制引领、放水养鱼盘活、联动各方共赢”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正鼎地产”、“ECO城”、“大儒世家”、“金港名都”、“尚和国际”等一系列楼盘烂尾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烂尾楼”变身为“黄金楼”,取得了多方共赢的效果。
据介绍,福建法院还接续开展涉民生民企、集中腾房等专项活动,重点突破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是:
1、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的张某中等110人与福建建原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
2、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吴某辉以虚假诉讼方式拒执系列执行案
3、厦门海事法院的福建省加勒王游艇销售有限公司与香港贝福蒙斯游艇有限公司等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4、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的山东鼎誉广告设备有限公司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5、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的清流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6、南平顺昌县人民法院的福建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物纠纷执行案
7、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的赖某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8、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9、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神州闪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10、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的福州工商银行等与林某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