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老人也“闪婚”
  作者:陈智民  浏览:1661  发布时间:2013/8/16

近日,福安市人民法院来了一对老夫妻申请离婚。原因很简单,“婚前了解不足,婚姻基础差,导致感情破裂。”据悉,男方陈某今年75岁,早离异,随着年龄的逐年增长,身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晚年十分寂寞。于是有了找一个老伴共度余生的想法。200910月初,在亲戚介绍下认识了67岁的钟某,此后两人不谋而合。

认识不到10日,两位老人毫不逊色赶一回“时髦”——闪婚。这令所有的亲朋好友颇感吃惊,大家认为他们应该多接触一段时间,彼此有更多的了解后再考虑婚事。果不其然,两人共同生活后不久,就因为了解不足总有些小摩擦。20107月,钟某离家前往小儿子所在的省份居住。从那年7月份到20137月份间,钟某只回家一趟。当时陈某提出离婚,钟某并未答应。至同年8月陈某再提离婚,钟某应允。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两人调解离婚。原因正如前所述“婚前了解不足导致婚后感情破裂”。至此,这桩共同生活9个月后分居两地,3年后申请离婚,貌似电视剧情节的婚姻落下帷幕,留给人们的是对此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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