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 系 人:陈福
2. 地 址:永安市兴林路199号
3. 邮 编:365000
5. 邮 箱:yashfly@163.com
6. 交 通:乘7路车至国德医院下车
永安市福利院座落在永安市含笑大道东盛小区社会福利中心内,是经永安市政府批准的一所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始建于1944年,现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占地面积800平方米,有床位80张。院内设有住房、食堂、餐厅、医务室、多功能活动室、健身房、洗衣房、阅览室、棋牍室、乒乓球室及门球场等大面积室内外活动场所。
1.床位费:无
2.伙食费:无
3.护理费:无
4.其他费用:无
1.房型(如单人间、标准间、多人间、套间、豪华套间):标准间
2.房间内设施:床铺2个、床头柜2个、电视柜1个、衣柜2个,椅子2把,电视1台,热水器1 台
3.内部设施:卫生间,防盗网
4.其他设施:自动灭火器
1.日常服务: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2.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3.护理服务: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为服务对象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4.娱乐活动: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营养膳食: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6..接待中心服务:
(1).接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及老复员军人
(2).负责收住孤儿的生活,就医和义务教育等事宜。
(3).接收县民政局批准入院的孤儿,并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18周岁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离院孤儿的离院手续。
(5).宣传对孤残儿童的保护,照顾政策和在孤残儿童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的关爱意识。
(6).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福利院的捐助。
(7).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符合城镇“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及优抚对象其入院手续是本人或其亲属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初审,由市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凭申请表入院。弃婴(弃童)凭公安派出所按规范填写的《永安市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