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学考究
杨世玮
社学是指元、明、清三代在乡镇设立而且是供农家子弟学习的学校。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朝廷命“诸县所属村庄,五十家为一社,……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问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从这以后,福建各地陆续设立社学,学习《孝经》、其他儒经与农桑知识。明代,福建继续推行社学,以学习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为主。清代、嘉庆年间(1522—1566),朝廷下令:“各省州县改氏祠、书院为社学或义学,延师教授,以广文教”。因此,福建继续大办社学,“乡置一区,择文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12岁以上令入学”。
清乾隆初年,政和的乡里也十分重视各社学的设置,“里巷皆知向学”是当时政和兴办社学的写照。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创办长城社学,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创办江上社学,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创办贤林社学,另类似社学的还有广义书室、竹声书室、蒙养学舍、作培学舍、崇本学舍、龙峰学舍、西坑书室、养正学舍、希贤学舍等。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政和县精研程朱理学的生员宋捷登在东常市(现东平镇)倡仪捐资建东平义学,为贫寒子弟免费入学,同时建义仓,订立章程,由乡绅推举董事轮流经营管理,聘请有名望的教师,每月考课三次,每课每人卷100文。逢科举乡、会试年份,资助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30千文,为此专设宾兴租谷345桶,春秋二次祭祀孔子用钱28千文。现有《东平义学记碑》、《东平义学章程碑》、《东平义学题名碑》、《东平仓碑记》等文物存于飞凤山碑廊。
社学的开办为每年腊月前,各乡里的父老集议,决定在何处办学,请几位教师,然后将拟办各社学的学生姓名、年龄、乡里,父兄与拟聘教师的姓名、籍贯、年龄、学行情况造册报告县府、申请审查备案。子弟无故不入学者要罚其父兄。教师要请学行兼备、庄重有威望的生员、儒士担任。经县府同意后,准备聘礼(绢及羊酒或布及鹅酒),父老率子弟到教师家聘请。教师同意后即准备开学。教育内容为六行(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六事(洒、扫、应、对、进、退)和六艺。早学读书,根据学生年龄和资质教读一二句,几百字到千字,课本用《孝经》、《三字经》,然后读“四书”;午学习字,5天一次学作诗、歌唱或算数;晚学温书、习礼。5天一次教古人善行一章。后学经、史、历算等书,并读《御制大诰》与本朝律令及冠、婚、丧、祭礼。教师十分注意考察学生能否将所学道理付诸行动,对不能力行者都予以劝责。将冠、婚、丧、祭、射、乡饮酒、士相见、投壶礼等彩绘成图挂在壁上,供学生日常观摩。每月初一、十五日由老师率领学生向孔子像行礼。逃学一次罚读书200遍,两次挞责,三次并罚父兄。对好酒赌博、逸游放荡、不听教训或违背伦常者重罚。月终将逃学、有过错学生的姓名告诉其父兄,严重的报告官府。东平里(现东平村)有句民谚:“见书如见虎,见师如见鬼”。写出了当时社学的教师对学生要求甚严。政和的社学还规定民间凡12岁-15岁儿童自愿入学,十月农闲开学,腊月止;人口密集之地,有空闲子弟,可以常年学习。生徒之俊秀者可补儒学生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