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庄根森 摄)
5月21日,厦门市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中英带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规定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同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庄根森 摄)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同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区司法局新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室,观看了介绍同安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专题视频,在同安区社区矫正中心2楼会议室,听取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负责人所作的关于开
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察看、观看视频、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
黄辉煌局长向执法检查组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庄根森 摄)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取得的成绩,如在全市率先成立同安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手机定位、声纹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建立3 X未成年犯帮教机制,设立驻司法所检察联络室,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年活动等新亮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中英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庄根森 摄) 执法检查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加强规范执法,着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要加强队伍建设,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庄根森 苏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