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
  作者:庄根森  浏览:4390  发布时间:2015/6/23

同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庄根森 摄)

5月28日,厦门市同安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任命了邵国金等29人为新一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惠敏院长作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说明(庄根森 摄)   

同安区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5月任命的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已任期5年,即将于今年5月31日任期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将自动免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要求,同安区法院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区法院会同区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册,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及时做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既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又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了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将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庄根森 苏滢滢)

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庄根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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