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法扣押日本一艘28万吨的商轮。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胜诉首起被强制执行的案例。一时传遍坊间,激起社会强烈反响。
上世纪30年代,“中国船王”陈顺通的二艘轮船,被一家日本公司租借,侵华战争中两轮神秘消失。此后陈家三代人,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索赔金额约折人民币1.9亿元。2010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被告的再审申请。此后,上海海事法院与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多次协商未果,终于导致上述日本商轮在浙江嵊泗马迹山港被扣押。
二战结束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活动始终没有中止过。被强征的劳工、慰安妇等有关案例,一再提起诉讼,俱为日方法院以所谓“过时”等为由所搪塞诿过,加以拒绝。但是,德国直至前几年才全部理清二战巨额战争赔款。同属战败国,为什么德国理赔就不会“过时”?1970年12月7日,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双膝下跪在波兰死难者纪念碑前;而世人看到的却是,日本不断上演政要“拜鬼”闹剧,更遑论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会有日本首相前来忏侮!两相对照,日本拒不认罪的蛮横嘴脸昭然若揭。丧失了负罪感,也就不会有诚心去理赔!
二战期间,日军给中国造成深重民族灾难;我伤亡军民3500多万,损失财产达数百亿美元。华夏大地,哀鸿遍野,血流成河。令人愤怒的是,尽管当时的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日本却并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倒打一耙;无视二战结论,继续扩张,欲占我钓鱼岛,军国主义阴魂不散,处处与中国为敌。与德国战后真诚忏悔,认真理赔相较,简直是天埌之别。时下日本敢于挑战世界,不断发出战争叫嚣,也正基于不认罪这一前提!
日本战后经济得以快速发展,无疑得益于不付战争赔款,这也是其“旧病复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落水狗”不遭痛打,上了岸必然四处咬人。索赔无疑将促其深刻反省,牢记教训。欠债还债,罪当其罚,自古使然。民间对日索赔,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合法。“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和民族在理赔过程中,显然也会对这句古训加深理解;痛改前非,不蹈复辙!
4月23日,商船三井终向上海海事法院支付40亿日圆赔偿(其中29亿日圆为赔偿金、11亿日圆为利息),折合人民币2.44亿元。尽管诉讼间隔多年才得落锤,但这首笔理赔却亟具意义,惟愿对日民间索赔能继续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