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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7/1/19   来源:人民网   + 1502

16年,在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努力下,我国养老服务业取得了巨大进展。

为盘点我国养老服务行业一年来的发展状况,展望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在新的一年里的发展前景,新华网养老频道特推出年终策划:养老大家说。

年终策划将选取业内代表人物,就不同领域撰文,由新华网养老频道汇总专题,在新华网重磅推出,为我国2016年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划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的日益严重,老年权益保障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养老大家说专题策划特邀辽宁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老龄政策与法律研究所首席专家、所长任际就我国老年权益保障的意义、困境和完善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图为任际

专家介绍:任际,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老龄政策与法律研究所首席专家、所长,创办“中国老龄政策与法律高端论坛”,已成功举行两届。长期进行财税改革与法律研究,提出财税法社会正义与地方财政权、财税结构协调与法律保障理论;提出全球化与国际法律意识的研究理念。在老龄政策与法律的研究中,提出“老龄化依法治理”的观点,进而提出老年法应当成为法学研究的显学。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国人口比重约为16%,65周岁以上老人占全国人口超过10%,我国老龄社会形态已经显现。而科学应对老龄化,应当或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之一,通过法律明确老年人的各种权益并提供保护,则是科学应对老龄化的最关键环节。2016年,习总书记在对老龄工作做出应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做到及时、科学、综合应对的重要指示;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还设立专章,来具体部署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提出了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这些对老年人权益权益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我国老年权益保护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正快速进入老龄社会,根据联合国公布的人口数据,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各国老龄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2.5%,中国为3.3%。从事实看,发达国家的老龄化进程比较长,如法国为115年,美国为60年,日本为24年,而中国为18年,中国的老龄化速度是罕见的。由此,也引发一些十分明显的老龄化问题。如,在1982年时,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仅为8%,而到2015年该数据已增至14.3%。根据全国老龄办预测,我国老龄化进程将持续到2050年,届时抚养比将高达27.9%。联合国曾预测中国的社会负担比将在2040年超越美国,在2055年超越法国,在2070年超越德国,到本世纪末保持在60%左右。

在这种形势下,老年人的财产权、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如再婚权、老年人诉讼权以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都存在着一些权利被侵犯或社会服务不足的问题。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是适应社会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法”。这部法律集中规定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创设了老年监护制度、增设了老年人宜居环境,明确了涉及家庭成员纠纷处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的法律责任,为老年人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较有影响的地市,均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条例、办法、规定,从多个角度出发对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予以了相应规定,使得老龄法治建设得以逐步贯彻,充分体现了老龄化以及相关问题应当在依法治国理念下得以解决,这是应对老龄化的长远内容,也是实现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实要求。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需解决的问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权利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保护老年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在法律上,可以主要归为两个基本点:一是老年人权利需要得到实体法的切实保障;二是老年人诉讼需要得到程序法的切实保障。

第一,关于老年人权利需要得到实体法的切实保障,以老年人的财产权保障为例,如,①很多老年人的工资收入由子女支配,其中很多老人出现或发生赡养与赡养费用问题;②老年人再婚的财产分配问题;③老年人消费的权利保护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实际上还缺乏切实的、具体的保障规则。

第二,关于老年人诉讼需要得到程序法的切实保障,主要是指很多老年人在具体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会出现一些诉讼上的困难。如,老年人在提起诉讼、案情阐述、出庭辩护、对判决的执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困难,这些特别需要社会的关注,因而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律还应更加细致的对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在内容上、条款设定上,设计更便于老年人行使法律权益保障的操作规范。

进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完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或长远的工作,在其修订过程,首要的应当把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概括表述,规定为明确更为有益于老年人操作的规范性内容。如,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老年人监护制度而言,需要有专门的实施细则来具体确立、指导、保障老年人监护得以真正执行,从而解决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

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的三点建议

第一,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的体系。

从目前出台的涉老法律法规政策看,第一,对老龄事业支持政策,绝大部分老龄政策是以“通知”、“意见”、“决定”等文件形式发布,上升到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的还不到位;第二,一些涉及老年人权益的保障规范,散见于各个部门规范中。如目前,只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部法律,缺少养老保险法、社会救济法、老年监护法等方面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

很多涉及老年问题的文件效力不同,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固定,实现老年权益保障法制专门化和系统化,这样就能够通过法律公开发布,让老百姓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加强老年立法的科学性。

老年人权益保障最应当思考的问题是,老年人权益得到具体的保障,而这在于老年人权益保障规范的操作,更有利于老年人了解和掌握。这一点反映在法律上主要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应当有利于实施,便于操作和执行。

在这里,便于操作和执行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规定还是要更加具体化而不是原则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本身应更加便于实施、便于操作和执行。因为,一旦老年法的立法不具有操作性或难以操作,或者有些法律和政策之间,以及法律与法律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内容,不利于老年人权利行使。另一方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维护老年人权利的法律,对具体的权益要具体化和规范化,更要注意到老年人个体差异和需求差异,有利于老年人掌握和实施。在此可借鉴一些国家的立法经验。

第三,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不应仅仅成为老年人的、或司法工作者的法律,而应该是全体公民共同遵守、共同执行的法律,因此应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普法工作。

总之,老龄政策与法律是解决老龄问题的依据和基础,而法律更具有确定性、权威性和约束性。在当前的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只有更加关注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才能将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老年人权利法律保护问题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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